为积极响应中心降费节支的号召,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发票邮寄成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有关规定,结合中心业务发展的特点,财务科对开票软件进行更新升级,调整业务流程调整,以业务部门需求为导向,实现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均可开具的模式。中心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线后,将统发部作为电子发票试点部门,于本月成功开具第一张增值税电子发票。财务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摸索,不断优化,为全面推广电子发票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尽早实现在中心全面推广。
财务科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