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规定,按照渝北区地方税务局的相关要求,中心财务科认真组织学习企业所得税清缴的最新要求及相关程序,于5月向渝北区地方税务局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顺利完成了汇算清缴,结清税款,如期完成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缴工作。
财务科